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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1-10-12 13:35:34
名  称: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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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12 13:35:34 浏览次数:

 

 

 

 

 

 

 

 

宝高新委发〔201156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支撑服务机构:

《宝鸡高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管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高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切实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市、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2011]1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初,我区共有各类幼儿园41所,其中集体办1所,民办园19所,企办园2所,小学附设园19所;在园幼儿共5405人,其中公办园2245人,民办园2460人,企办园700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3.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4.5%。全区从事幼儿教育的教职工共457人,其中专任教师328人,保育员44人,后勤人员6,保健员48人。专职幼儿教师中大专以上学历1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3.9%

(二)存在问题

学前教育是我区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公办园发展滞后。长期以来,市、区财政对幼儿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造成我区公办幼儿园发展滞后,幼儿园以民办为主,公办园多为小学附属园,全区尚有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52个,与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极不相称。

二是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异较大。目前,我区市级一类幼儿园仅有1所,约占现有幼儿园总数的2.4%;二、三类幼儿园共13所,全区无省级示范幼儿园,尚有27所幼儿园未入等级,达到两教一保要求的幼儿园仅有8所,占 19.5%。从入园情况看,新建区幼儿园较为集中,入园率较高;农村小学附设园内设、场地严重不足,入园率较低,保教质量不高。

三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幼儿教师多以临时聘用人员为主,无编制,待遇低,社会保障政策难落实,人员流动性大,队伍极不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影响保教质量,严重制约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四是民办幼儿园不重视硬件建设及安保投入,安全隐患较多。多数民办幼儿园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不重视硬件建设和安保投入,安全隐患多,保教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全区还有13所民办幼儿园因办园条件、师资力量不达标一直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占民办幼儿园总数的68.4%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思路,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努力保障每个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2013年,新建1所区级公办幼儿园、2所镇中心幼儿园,扩建4所镇中心幼儿园,改建1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区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其中新建城区达到95%,农村地区达到70%。加强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优化师资队伍,提升保教水平。建成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一类园3所。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科学育儿指导。

(二)年度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启动《高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强调研,加大投入,争取资金,形成合力,为全面实现三年发展目标奠定基础。新建区级公办园1所,改建、扩建镇中心幼儿园 3所。把原工农小学改扩建成千河镇中心幼儿园,原磻溪镇中心小学改建成磻溪镇中心幼儿园,原姬家殿幼教中心扩建成八鱼镇中心幼儿园。

220119月起,全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免收学前一年入园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区级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65%以上。通过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植有规模、有质量的民办幼儿园,引导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

3)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幼儿教师。年内培训转岗分流30名中小学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安排5名幼儿园园长、20名幼儿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

4)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颁发办园许可证,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强化幼儿园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新建幼儿园 3 所:新建马营镇中心幼儿园和天王镇中心幼儿园,八鱼镇淡家村幼儿园;改扩建农村幼儿园4所:钓渭镇将撤并后的乙家崖小学扩建成乙家崖幼儿园,千河镇把撤并后闲置的魏家崖小学改建成魏家崖幼儿园;磻溪镇将撤并后的小庵小学改建成小庵幼儿园;马营镇将撤并后闲置的永清小学扩建成永清幼儿园。

2)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善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75%以上。

3)继续通过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植有规模、有质量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其减收保教费。

4)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师专业毕业生20名,培训转岗分流中小学教师30名。安排5名园长、40名幼儿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

5)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统一管理全区幼儿园教材和课程设置。

3.2013年工作任务。

1)改建、扩建幼儿园 6 所。千河镇将撤并后闲置的芙蓉中心小学改建成芙蓉幼儿园;钓渭镇将撤并后的西崖小学改建、扩建成西崖幼儿园;磻溪镇将撤并后的杨家店小学改建成杨家店幼儿园;马营镇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益智幼儿园;天王镇完成八庙幼儿园的改建任务;八鱼镇改扩建范家崖幼儿园。

2)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

3)继续通过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植有规模、有质量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其减收保教费,基本解决城区入园贵问题。

4)继续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师专业毕业生20名,培训转岗分流中小学教师30名。安排10名园长、50名幼儿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

5)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注重幼儿园内涵发展,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全区幼儿园基本达到省级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

1.科学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合理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出台《高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措施,制定分步实施线路图。 

  2.盘活区域教育资源。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园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

3.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多方争取支持,利用三年时间,在每镇至少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4.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定,积极参与新建小区的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建成普惠性幼儿园。

(二) 加大投入,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

高新区管委会将幼儿园建设列入“十二五” 民生工程,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1.2011--2013年,每年争取省、市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区级财政预算200万元,用于建设镇公办幼儿园。

2.区财政将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列入年度预算,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建设、内设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落实。从2011年秋季开始,按照省、市规定标准和范围,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学前教育费用,对家庭困难子女给予资助。对保教质量较高的公益性、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奖励。对办园行为规范、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班),给予适当补助。

4.逐年增加幼儿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03岁婴幼儿家长指导、培训专项经费。对开展公益性、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的学前教育机构给予经费支持。

 (三)优化队伍,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1.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严格执行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过以下三个渠道解决幼儿教师来源问题: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公办幼儿教师队伍中去;二是对布局调整后中小学富余教师进行转岗培训;三是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制”专业幼儿教师。

2.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充分利用省、市、区三级教师培训网络,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制度,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习,有效提高园长的管理水平和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和农村幼儿教师到示范幼儿园跟班学习制度,促进农村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3.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根据办园规模合理核定编制,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合法权益。

(四)加强管理,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规范保教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小学化”倾向。 

2.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按照“支持、规范、提升”的原则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班)年检工作制度。区文化教育局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20119月前,完成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认证工作。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指导,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办园条件的,发给办学许可证。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开办条件的,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对符合定点规划,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给予积极扶持。

3.促进区域幼儿教育均衡发展。区文化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各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幼儿教育均衡发展。

4.全面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由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组织协调,以社区、村为单位,依托公办幼儿园,每年为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2次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逐步健全早期教育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五)加强领导,确保幼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实行区级统筹、镇级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教育、财政、计经、人社、国土、公安、卫生、社会事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为落实计划提供资金、人员、土地及政策保障,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责任,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村办幼儿园建设,做好辖区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调研辖区幼儿教育发展状况,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建立督导评估机制。高新区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教育  计划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教育局。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415日印发

                                            共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