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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4-10-30 14:26:37 |
名 称: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高新农业发〔2014〕57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秋
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区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宝鸡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5日
宝鸡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
大地园林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秋冬季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任务的通知》(宝政办发[2014]58号)、市绿化委、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秋冬季渭河北坡森林屏障建设任务的通知》(宝市绿委办发[2014]2号)及管委会安排,现就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环境增绿工程,加快“森林围市、围城、围镇、围村”建设,全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为强区富民目标服务,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建设内容
市政府下达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造林绿化目标任务为:造林绿化0.7万亩,植树70万株,其中:重点建设任务共8项。结合我区春季绿化实际,今秋,高新区绿化作务总体如下:
(一)西宝客专沿线绿化。结合春季与各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秋冬季各镇应在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的同时,一并完成春季新栽树木的补植补造工作,总绿化建设任务为4362亩。
(二)连霍高速林带补植0.1公里,面积3亩,植树0.03万株。
(三)县乡路(底县)绿化3公里,面积1亩,植树0.01万株。
(四)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落实公园核心区建设用地;防护林带补植补造30亩;千河东岸(陇海铁路桥至凤凰桥段)3.26公里堤防堤顶绿化及迎水侧坡面覆土植绿;宣教展示区140亩景观绿化;公园核心区湿地修复1200亩,栽植水生植物428亩。
(五)渭河北坡绿化49亩,植树1.0万株。其中:景观片林5亩(补植),植树0.1万株;塬顶林带8(其中补植5亩)亩,植树0.2万株;陡坡绿化36亩,植树0.7万株。
(六)环城市森林景观建设50亩,植树0.6万株。
(七)完成“三化一片林”示范村建设2个,绿化长度9公里,绿化面积280亩,植树3万株。
(八)改造核桃经济林1000亩。
三、绿化建设任务安排
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任务,原则上按部门职能和镇行政区域分解,重点工作单项部署。详见《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任务分解表》(附后)。
四、责任分工及建设标准
(一)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1.责任主体:钓渭、天王、磻溪、八鱼、马营等镇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局
2.具体分工:各镇政府负责完成绿化建设工作,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绿化工作技术指导。
3.建设标准:该项目是2014年度全市绿化工作重中之重,各相关镇必须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确保按春季与管委会签订的《高新区西宝客专沿线村庄绿化美化工作责任书》规定,12月底前完成规划全部建设工作。施工地点、范围、苗木、整地、栽植、涂白、浇水、抚育、管护等工序和标准,要严格按作业设计落到实处,严禁随意变更作业地点或降低标准实施绿化。绿化后,坡面、道路、村庄、河流湿地及特殊用地区可视范围内,要绿树成荫、村在林中、鲜花连片。各镇村具体绿化苗木、物料及各工序规格标准,详见高新区《西宝客专沿线造林绿化(XX镇XX村)作业设计》。
(二)千渭之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1.责任主体: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规划局、国土分局、千河镇政府
2.具体分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绿化,高新区规划局、国土分局、千河镇政府配合,并作好绿化用地落实。
3.建设标准:严格按市湿地办下达的施工设计完成建设任务。秋冬季,要落实公园核心区建设用地;完成补植补造防护林带30亩;完成千河东岸(陇海铁路桥至凤凰桥段)3.26公里堤防堤顶绿化及迎水侧坡面覆土植绿;完成宣教展示区140亩景观绿化;完成公园核心区湿地修复1200亩,栽植水生植物428亩。绿化苗木规格必须以设计为准,建设工作要在规划区垃圾及建筑物清理后实施绿化。
(三)连霍高速林带补植、底县路绿化
1.责任主体: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各镇政府
2.具体分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绿化,各镇政府负责绿化用地落实。
3.建设标准:连霍高速林带建设,要按《千里绿色长廊绿化工程宝鸡高新区段作业设计》实施,其中:连霍高速林带补植,按沿路基补植5米高、带土球雪松一行,路基外10米范围内其它地方栽植杨树3行,栽后连续浇水、涂白和抚育;底县路绿化建设,要完成底县路绿化3公里,植树不少于100株,大苗栽植,施工标准以作业设计为主。
(四)环城市森林景观建设
1.责任主体:高新区城乡建设局、相关镇政府
2.具体分工:高新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绿化建设,相关镇政府负责绿化用地落实。
3.建设标准:环城市森林景观建设面积不少于50亩,植树0.6万株。重点是在城市规划区周边公共地域营建环城森林景观林,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绿化提升工作。
(五)渭河北坡绿化
1.责任主体:千河镇政府
2.建设标准:渭河北坡塬顶绿化,要加大春季造林区四周及台塬地埂绿化面积、完成春季造林区补植补造工作,新增绿化面积不少于3亩,补植不少于5亩,植树不少于0.2万株,苗木胸径不小于3厘米,规格统一,株行距不低于2×3米,林带外侧留3米宽防火隔离带。坡面绿化,要补植景观片林5亩,植树不少于0.1万株,要先设计后施工,树种以银杏、黄栌为主,苗木胸径不小于3厘米,规格统一,株行距不低于2×3米,造林结束后,树木要连续浇水、涂白和抚育。陡坡绿化,要新绿化陡坡36亩,栽植胶东卫矛等藤本植物0.7万株,确保裸露坡面不露天,以胶东卫矛类藤本为主实施绿化,在坡根开槽、间距不大于20CM栽植,栽后及时浇水。
(六)“三化一片林”示范村建设
1.责任主体:千河镇政府
2.建设标准:按省级“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标准实施,选定一个村,要实现该村庄内所有路、河、渠、庭院、闲置空地全部绿化,乔、灌、花、草相结合,实施房屋、墙体景观改造,村内绿化无死角、无外露黄土、无垃圾、柴草及杂物乱堆乱放、有绿化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村庄绿化栽植各类绿化苗木不少于1.5万株,村庄周围要造面积不低于50亩片林一处,全村绿化面积合计不少于140亩。要通过绿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成环境宜人的绿色新农村。
(七)改造核桃经济林1000亩
1.责任主体:钓渭、天王、磻溪、八鱼等镇政府
2.建设标准:主要是完善高新区2万亩核桃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是核桃经济林补植补造和优良新品种嫁接换头等工作,苗木选用要为2年生嫁接苗,修枝换头要以产量高、适应性强品种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 时限2014年10月15日-10月20日。
主要工作:各单位对照管委会下达任务,对本单位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造林绿化宣传,做好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时限2014年10月21日-12月20日。
主要工作:全力以赴实施绿化建设工作,完成绿化放线、打点、挖坑、栽树和浇水等工作任务,落实新栽树木的管护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 时限2014年12月21日-12月25日。
主要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镇、各有关单位绿化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阶段 时限2014年12月26日-12月31日。
主要工作:对2014年秋冬季绿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高效推进、顺利完成目标任务,高新区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工作,继续由春季成立的“高新区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卓 宇 市长助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白平海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局、国土分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监察审计局、考核办负责人及各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办公室主任由巨亮同志担任,高新区农林水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史宪刚为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2014年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镇党委书记、相关部门负责人,是造林绿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镇长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镇、各部门,要确保本单位造林绿化工作“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并逐级完善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目标任务。
(二)明确分工,强化协作,确保绿化工作快速推进 各镇、各单位一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有全局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协调并进。《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要认真做好绿化协调、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高新区财政局,要积极做好绿化工作资金保障;高新区国土分局、规划局及各镇政府,要分头负责,提前做好绿化用地落实工作;绿化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联系、迅速完成绿化项目作业设计,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高新区监察审计局,要认真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督查、督办工作。
各镇、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进度服从质量和任务”原则抓好各项绿化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亮点工程 各镇、各单位要在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集中抓好各自任务范围内重点地段绿化项目的实施。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包抓示范点制度,各绿化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人均包建一至两个绿化精品和亮点工程,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推动造林绿化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四)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升造林绿化质量 造林期间,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将抽调专业技术人驻镇,为各镇绿化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各镇、各单位要重视科技支撑,以科技推广应用为依托,狠抓造林绿化质量提升,高标准、高规格完成各项绿化工作任务。一是要认真把好“苗木、整地、栽植、浇水、抚育、管护”等六个关口。二是要选用良种、好苗、壮苗造林,坚决杜绝栽植劣质苗木。三是要保证挖大坑、浇足水,严格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四是要及时做好新栽树木的浇水、扶正支撑、除草、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成活率。五是要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人员和措施,做好林木管护工作,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得到巩固。
(五)加大考核力度,确保绿化工作高效推进 今年,管委会将加大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力度,特别是要提高对西宝客专等绿化工作的考核比重,确保绿化任务高效完成。造林期间,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监察审计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绿化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绿化造林工作顺利开展。
各镇、各绿化项目实施单位,要确定专人做好本单位造林进度统计和上报,每周一下午17:00前,将本镇、本单位造林绿化进度统计结果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逾期不报的,将按“0”进度登记。
造林结束后,管委会将按农业农村工作局验收结果,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以绿化补助费形式及时兑付资金,并对任务完成好、建设质量高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除不予补助外,直接进行考核扣分。
(六)依法治林,巩固成果 要高度重视绿化成果的巩固,依法做好区内森林资源和新栽树木的管护工作。造林期间,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将安排森林公安及林政执法人员,本着“惩治一个、教育一片”原则,对区内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及林产品、屡禁不止在护路林、景观林木旁堆放或焚烧杂物导致林木被毁、故意或不按规定耕作导致绿化树木受损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加整治,从严、从重对顶风毁林毁树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不实、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坚决依法追究,确保绿化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各镇、各单位要积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等原则,把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责任具体到人,并及时开展巡查防范活动,确保林木资源安全。
附件:宝鸡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重点任务分解表
抄送:市林业局, 档(二)。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13份
附件 | |||||||
宝鸡高新区2014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重点任务分解表 | |||||||
单位:公里、亩、万株 | |||||||
序号 | 实施单位 | 绿化项目 | 绿化任务 | 备 注 | |||
责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绿化里程 | 绿化面积 | 植树株数 | |||
1 | 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 巨 亮 | 连霍高速公路林带补植 | 0.1 | 3 | 0.03 | 高新区中心苗圃按2012年合同完成 |
2 | 县乡(底县)公路绿化 | 3 | 1 | 0.01 | |||
3 | 千渭湿地公园防护林带补植补造 | 2 | 30 | 0.3 | |||
4 | 千渭湿地公园千河东岸(陇海铁路桥至凤凰桥段)堤项及迎水坡绿化 | 3.26 | |||||
5 | 千渭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景观绿化 | 3 | 140 | ||||
6 | 千渭湿地公园核心区湿地修复 | 1200 | 湿地修复 | ||||
7 | 428 | 水生植物栽植 | |||||
8 | 马营镇人民政府 | 祁亚军 | 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 16.5 | 618.7 | 10.3 | |
9 | 八鱼镇人民政府 | 王引苍 | 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 15.9 | 275.7 | 2.95 | |
10 | 核桃经济林建设 | 250 | 1.9 | 核桃经济林基地补植、改造 | |||
11 | 千河镇人民政府 | 索卓越 | 渭河北坡塬顶绿化 | 1 | 8 | 0.2 | |
12 | 渭河北坡景观片林建设 | 1 | 5 | 0.1 | 坡面造景绿化 | ||
13 | 渭河北坡陡坡绿化 | 1 | 36 | 0.7 | 补植 | ||
14 | “三化一片林”示范村建设 | 9 | 280 | 3 | |||
15 | 磻溪镇人民政府 | 苗 崑 | 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 35.5 | 981.8 | 21.7 | |
16 | 核桃经济林建设 | 250 | 1.9 | 核桃经济林基地补植、改造 | |||
17 | 天王镇人民政府 | 晁永利 | 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 40.2 | 624.2 | 10.5 | |
18 | 核桃经济林建设 | 250 | 1.9 | 核桃经济林基地补植、改造 | |||
19 | 钓渭镇人民政府 | 李广强 | 西宝客专沿线绿化 | 78.7 | 1861.6 | 19.6 | |
20 | 核桃经济林建设 | 250 | 1.9 | 核桃经济林基地补植、改造 | |||
21 | 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 牛卫军 | 环城市森林景观建设 | 50 | 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