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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2015-04-29 14:32:31 |
名 称: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14年度政风行风测评结果的通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高新委发〔2015〕9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14年度
政风行风测评结果的通报
各镇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支撑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纠风办统一安排,结合高新区实际,高新区监察审计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支撑服务机构和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测评活动。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为确保全市集中开展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高新区成立了由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监察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测评信息库的建立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市纠风办安排,2014年政风行风测评在保持2012年测评范围不变,测评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两个测评单位。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在2013年信息库基础上,对部分单位重新上报的数据进行了更改和增加,使高新区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增加到14100多个。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同类型、不同比例和一定数量为25个测评部门(单位)建立了政风行风测评信息库,并与各测评单位签订了比例确认书。2014年11月11日,市纠风办委托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采取“10000”号外呼方式,对高新区6个乡镇人民政府、8个行政管理部门、11个支撑服务机构开展了政风行风现场测评。
本次测评在市纠风办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监察审计局组织各测评单位负责人观摩测评过程、当场听取测评录音、并对测评结果当场确认签字,充分体现了测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未参与市纠风办统一测评的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金融业驻高新区各金融机构等窗口服务单位,监察审计局从2014年5月中旬开始,采取问卷调查、设立行政效能检测点,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走访相关服务对象,对其依法行政、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了抽样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监察审计局已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并对部分问题进行了督办。
二、测评结果
本次测评结果总分由现场测评得分和综合考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未参与市纠风办统一测评的单位和部门的问卷调查结果本次不予通报。
(一)测评情况
1.6个镇政府测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为:钓渭镇、天王镇、磻溪镇、千河镇、八鱼镇、马营镇。
2.8个行政管理部门测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为: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城建局、高新国土分局、高新区文化教育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
3.11个支撑服务机构测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为: 高新公安分局、高新国税分局、高新巡警大队、高新交警大队、高新质监分局、高新环保分局、高新消防大队、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高新工商分局、高新区地税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现场测评数据分析
从测评的总体结果看,高新区2014年的政风行风整体水平较去年有所下降。
1.整体评价分值有所下降。全区25个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测评平均得分55.75分(总分60分),较2013年下降0.14个百分点;最高为59.25分,最低为48.75分。总分在50分以上的部门与行业24个,占被测评单位总数的96%。
2.反映问题人数基本持平。在委托第三方1400余次语音测评中,结果为“不满意”的有20条,较2012年减少1条。
3.评价内容倾向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从此次测评结果看,被测对象在履行职责、执法公正(或办事规范)、政务公开(或事务公开)、清正廉洁等几个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但对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方面意见相对集中且有所增加。
三、结果运用
(一)对本次测评结果发文通报,并在宝鸡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对各支撑服务机构的测评结果一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结果纳入管委会年度考核。
(二)对各序列排名靠前的钓渭镇人民政府、天王镇人民政府、高新公安分局、高新国税分局、高新巡警大队、高新交警大队、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局作为“2014年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作为2015年度政风行风测评扣分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力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的牵头及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三是要在高新区内继续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以创建工作带动全局、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上台阶。
(二)针对测评收集的意见建议扎实认真整改。各被测评单位和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立足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强化整改责任制。部门主要领导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整改直接负责;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是政风行风建设的主体,要对本职岗位的整改负责,要把整改的任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各被评部门和行业针对测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整改落实情况于2月15日前书面报高新区监察审计局(联系人:宋平利联系电话:8662620)。
(三)以政风行风测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各被评部门和行业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契机,巩固评议成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彻底整改;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注意抓苗头、抓防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通过深化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努力把纠、评、建有机结合起来,力求使阶段性的工作发挥出长期性的作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推进高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