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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4-29 14:38:09 |
名 称: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高新委发〔2015〕16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24”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宝鸡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宝交安委〔2014〕2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确定了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管理,积极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事故预防能力,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安全,确保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1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完成,专门成立高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高新公安分局局长郑文任组长,高新区安监局局长戴志超、高新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立峰任副组长,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交警大队,王立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赵少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各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
(二)各镇、村组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各镇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村组要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各镇专职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经费由当地政府保障。
(三)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争取设立的劝导站数量不低于各镇行政村总量的20%。
(四)各镇村及教育、交警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争取4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95%以上的行政村有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学期内安排讲一次交通安全课。
(五)落实交通安全提示制度,交警大队每月集中向农村地区驾驶人推送1—2次手机短信提示,交警大队要定期组织民警在农民逢集赶会期间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提示。全面落实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喷涂工作,核载提示牌喷涂率达到100%,具体式样按照《交警总队关于规范全省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标识的通知》要求制作。
(六)各镇和城建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进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未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地方,争取70%以上的县乡道路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与国省道交叉的出村路口树立警示提示标牌、安装减速带,85%以上的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树立警示提示标牌、建设警示桩,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防撞墙或安装防护栏。各项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七)高新交警大队要制定下发实施方案,针对不同节点,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
(八)以高新交警大队为主,各镇村、组配合,对农村机动车集中排查一遍,每个行政村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交警大队审核后将无牌车辆基本情况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已登记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予以补录、更正。
(九)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头盔下乡”活动,争取全区50%以上的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
(十)培育推广典型,每个镇至少推出1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既是维护好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迫切需求,也是今年省、市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交警大队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维护力量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因地制宜,合力推进。各单位要围绕总体方案部署要求,结合高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为契机,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努力建立起“政府主导下的管理体系和机制”,并以此为载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发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效果明显的做法和措施,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务实管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切实行动起来,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尤其是各镇主要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群众出行平安。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