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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4-29 14:52:42 |
名 称:关于印发《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高新委发〔2015〕27号
关于印发《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
城市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015年工作方案
2014年9月,宝鸡市已正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按照定级评审程序,今年6月30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完成对宝鸡市的问卷调查,年底前完成实地考察,创园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根据市创园工作进程和我委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工作方案。
一、指标方面:主抓91项指标中20个未达标考核点,巩固提高81个已达标考核点。
创园91项指标中共有101个考核点,截止2014年底,达标81个,未达标20个。2015年创园工作将在继续巩固提升81项已考核达标点的基础上,主抓城市市政、节能减排、绿地建设等20个未达标考核点。其中承担未达标指标任务的单位要抢抓时间,全力以赴,加快落实,力争4月底前薄弱指标取得新的进展,创园91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宣传发动方面: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参与意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后,住建部要通过调查听取民意。因此,今年要加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各类宣传教育要全面展开。要充分发挥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及一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园工作。党工委宣传部、文化教育局牵头,利用媒体宣传平台,对创建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连续报道。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创园知晓率和支持率,调动广大市民支持创园、参与创园的积极性,让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创园资料方面:全面、规范、详实,6月底前按时报送。
各创园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创园办要求,4月底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创园资料的收集归整,报送城乡建设管理局(创园办),资料要做到全面、详实、准确,所有定量性指标汇总的最后时间统一到2014年底。区创园办6月底前完成申报资料报送,8月底前完成迎检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迎检准备方面:做细做实,全方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9月份后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地考察,各成员单位一是要利用春季绿化季节,植树建绿,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破硬建绿,垂直挂绿,增加绿量和乔灌木比例。做好绿化养护管理,保持绿地良好的生态景观效果;二是要在巩固文明城市成果的基础上,长效做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三是迎检期间要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对迎检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环境整治,为创园迎检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园迎检已进入倒计时,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一定要把创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狠抓工作抓落实。要明确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实施有力、效果突出。
(二)加大投入,保证资金。高新区财政局要把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范畴,拓展资金渠道,保障项目实施,要将公园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城市建设维护费安排中,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同步推进年度创园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督办,严格考核。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高新区考核办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会同高新区创园办、监察局不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督办,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逾期末完成任务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不断强化效能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