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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4-29 14:53:44 |
名 称: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宝高新委发〔2015〕31号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各相关支撑服务机构:
根据管委会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管委会决定对高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组 长:郝晋升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高宏真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白平海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罗建军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考核办)部长
唐 宏 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华 健 高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局局长
马柏泉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书记
何文辉 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长
卫起堂 高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保障中心)书记
谭继军 高新区城乡规划局局长
史永宏 高新区文化教育局局长
曹禄林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新区综治信访司法办公室主任
罗万军 高新区卫生监督疾控防疫中心主任
王 懿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蔺培滋 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 军 高新环保分局局长
刘明春 高新工商分局局长
焦志强 高新质监分局局长
杨海翔 八鱼镇书记
祁亚军 马营镇镇长
谭 锋 磻溪镇镇长
晁永利 天王镇镇长
张 卫 钓渭镇镇长
高海林 千河镇镇长
各单位职责:
组 长:负责高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全盘工作
副 组 长: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全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工作。
农业农村工作局:做好各镇、区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定、分解及完成情况的汇总,配合区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修订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利用过的配套规章制度;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宝鸡高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建立“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及水资源监测体系;制定全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开展水法规、政策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抗(耐)旱农作物品种,扩大高效经济作物面积,发展节水型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防止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负责全区湿地、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和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宣传工作。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考核办): 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部门、支撑机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负责对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失职、渎职以及腐败行为进行查处追究。
经济发展(统计)局: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将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申报、立项的前置条件;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确保国民经济等规划及重大项目布局与本区域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经济发展效果评价;根据全区水资源现状,制定产业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支持发展中水回用,并对有关中水回用项目在项目申报、立项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开展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大力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材料;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改造,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做好工业企业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提供考核所需的统计资料;负责水价改革,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制定自来水、再生水、农灌用水价格;落实省市关于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纳入自来水费中征收的有关规定。
城乡建设管理局(保障中心):落实区内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做好城市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的治理和老化管网更换工作;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等工作,在公园、广场、人行道铺设等工程建设中推广雨水利用技术。负责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制定园林绿化环卫用水办法,推广使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广泛使用节水浇灌技术;在中水管网到达区域,进行绿地养护、道路清洁和公厕保洁使用中水。
城乡规划局: 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在新建项目中,依照有关规定大力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
卫生监督疾控防疫中心: 负责自来水水质监督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医院做好医疗废水处理工作。
文化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生节约用水、水患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节水型校园创建活动。
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综治信访司法办公室: 审定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镇:做好辖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财政局: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及奖惩办法。
高新公安分局:配合做好水政执法工作。
高新环保分局:加强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联系市水文局做好水功能区水质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会同科技和经济发展局提出关停并转的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清单,并监督实施;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完善重点水源地保护规划,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高新工商分局:严格执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全区市场用水器具经销和使用管理,整顿用水器具的流通市场,严禁淘汰用水器具进入市场流通。
高新质监分局:做好节水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及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用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