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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C
宝高新委函〔2018〕300号 签发人:郝晋升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61号提案的复函
周海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新13路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高新区城建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行天桥的修建,需要规划部门的严格审批,主要用于人流聚集、商业聚集等地段,高新区现商业聚集区高新四路和人流聚集区郭家崖段分别建设了天桥。经调研,职业技术学院北门人流较少且距离十字路口较近,设置有标准的人行横道和红绿灯,可以满足过街需求。据了解,职业技术学院曾在校内与大道对面建有一条地下通道,但废弃多年未投用,我们将积极向校方建议投用,解决师生出现安全等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持续为高新区的发展、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出谋划策,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潘利平,电话:866269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