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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宝高新委函〔2018〕301号 签发人:郝晋升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69号提案的复函
渭滨区政协: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主要街道公厕点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高新区城建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共厕所是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升高新区城市综合承载服务功能,方便区内群众出行和日常生活,自2015年以来,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高新区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尤其加大了主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力度,并在醒目位置树立了指示标志,方便市民群众如厕。
目前,在高新大道、滨河路主干道人口密集区建设公共卫生间24座,高新大道投入使用的有:水木清华步行街2座,王子饭店西侧1座,高新四路步行街2座,财富大厦步行街2座,高新五路北段1座,高新广场2座,高新六路3座,高新七路1座,高新十一路1座,高新十二路南段1座;滨河路投入使用的有:高新一路1座,渭河公园5座,渭水苑B区1座,高新十三路1座。高新三期3座建成投用,科技新城1座建成投用,计划在科技新城建设5座。加之今年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沿街单位卫生间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方便群众出行和日常生活,市区行政事业服务单位、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宾馆、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车站、加油(气)站、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单位卫生间均列入对外开放的范围的要求,可基本满足群众生活及出行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持续为高新区的发展、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出谋划策,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潘利平,电话:866269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