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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群众反映“岐山县故郡杜家村底寺水库附近一养猪厂,污水不知排往哪里,臭气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求依法取缔”的信访件后,我市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要求岐山县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置,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经岐山县联合调查组12月7日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养猪场为岐山县晓亮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未在禁养区内;场区未进行雨污分流,2个尿液收集池已作硬化,简易加盖未全部封闭,溢流液通过场区东侧退水渠流至南侧沟壑;猪舍南侧空地露天堆放粪便,建设的标准化堆放棚因面积不够未启用。
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宁军: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卫生环境较差,有明显异味。清运台账不健全、不完善。粪便和尿液未及时清运,造成堆积。
12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针对该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一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行政处罚3万元,并责令企业对涉及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宁军:12月17日,经我局执法人员与(岐山县)故郡镇政府工作人员经现场核查,(养猪)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环境状况良好,两座尿液收集池进行了封堵加盖,池内尿液定期清运,熟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有机肥使用;场区南侧露天堆放的粪便已清理完毕,县农业农村局指导该公司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化综合利用标准,对堆粪场、尿液收集池进行重建完善,目前该公司已采购彩钢瓦、砂石等相关建筑材料,计划于12月25日前完成堆粪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