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21-12-25 09:32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12月23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5件,目前已办结33件,现将第十二批8件涉及高新区的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冯家咀村委会北宝鸡盛宇达工贸等企业,生产带来的工业粉尘、24小时的机器噪音、晚上传出的刺激性气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及村民的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高新区

2021年12月16日晚现场排查,有2户公司正常生产,对其生产期间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均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经2021年12月17日现场核查,宝鸡盛宇达工贸等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设施维护记录齐全。查阅其2021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12月17日,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喷漆房废气、打磨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对该公司及周边企业进行了核查,除3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外,其它涉噪、涉气企业均向检查组现场提供了2021年自行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对千河镇冯家咀工业园昼间噪音,无组织粉尘,区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群众反映传出的刺鼻性气味进行了臭味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不属实

下一步,继续做好对千河镇冯家咀工业园的巡查检查,做好监督性监测。

X2SN202112150027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