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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12月24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3件,目前已办结39件,现将第十三批6件和第十一批1件涉及高新区的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陈仓区华鑫材料表面处理厂、鼎博精饰零件厂位于宝鸡市高新区八鱼镇张家岭村山门口、244国道九龙山玫瑰园南隔壁,厂区生产时的化学刺激性酸味气体及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华鑫材料表面处理厂其电镀铬、电镀镍等车间晚上彻夜生产,工业废水排放至渭河主要支流的马尾河。工业废水致水道不长水草,对秦岭北麓自然生态环境红线保护、渭河水系水源地、太白段秦岭生态旅游及村组民俗游农家乐等产生严重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高新区 | 经查,宝鸡市陈仓区华鑫材料表面处理厂建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宝鸡鼎博精饰零件制造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两户企业位于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体界桩以外,不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2021年12月18日现场检查时两户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日常生产未对马尾河水质及张家岭村饮用水造成污染。 2021年9月,高新区八鱼镇张家岭人饮工程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显示,所检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12月17日晚,对陈仓区华鑫材料表面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结果符合排放限值要求。当晚宝鸡鼎博精饰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夜间不生产规定。12月20日,对企业上游及下游河道断面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限值要求。12月21日,对两家企业生产期间昼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显示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 不属实 | 要求两户企业生产期间制定合理作息时间,避免生产噪音扰民,确保生产期间各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频次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各类污染物平稳达标排放。 | X2SN202112160008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