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发布时间:2021-12-30 16:02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12月30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2件,目前已办结73件,现将第十九批8件涉及高新区的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宝鸡市陈仓区钓渭镇宝鸡市东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将产生的废油废液和陕西缔忠罡制造有限公司转运来的废油废液排到公司附近的小溪;2、修建一座小型喷漆房进行喷漆,无环评手续,同时在露天喷漆现象:3、将危险废物(油手套、废油漆桶油漆刷等)混在生活垃圾中处置。

高新区

东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间。该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合同,2021年处置危险废物1次,处置转移联单资料齐全。陕西缔忠罡制造有限公司与东阳公司为合作生产关系,未向该公司转运废油废液。经对附近的小溪(峒峪河)进行实地核查,东阳公司未向峒峪河设置排污口,周边也未发现将废油废液排放到峒峪河的迹象。该公司喷漆房未建成,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发现露天喷漆行为。对该公司生活垃圾存放点位检查,未发现丢弃的废油手套、废油漆桶、油漆刷等危险废物。

不属实

要求该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贮存和转移;喷漆房在未取得相关手续之前不得建设。

X2SN202112220009

2

2005年至今,原宝鸡市永兴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现为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李东阳租用宝鸡市高新区马营镇永清村梨树洼地林地实施炸钛作业,生产过程中爆破冲击波致周围居民的房屋产生裂缝,违法使用林地,市林业调查规划院调查该公司炸山毁林40亩,刑警队只认定0.6公顷,实际毁坏秦岭上千亩。

高新区

经核查,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现在占有林地面积在审批范围内。该企业2017年因爆破冲击波致周边植被被毁,超批准范围40.86亩,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受损情况后,于2017年2月7日被罚款103540元。该企业已将罚款如数上缴国库,完成补种树木3220株,并经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之后未发生未批先占和毁坏林木情况。经现地核查并结合历年卫片督察核查,未发现扩大使用林地情况,作业地点与审批地点相同(场地位于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梨树洼集体林内)。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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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