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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435361112/2021-00022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1-02-05 15:46:27
名  称:宝鸡高新区“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高新区“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1-02-05 15:46:27 浏览次数:

一、“十三五”发展规划概述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国家有关成品油市场整顿和规范的要求为指导,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通过实施规划,加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成品油流通市场繁荣合理有序竞争,逐步建立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区内生产生活发展需要,布局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销售服务网络体系。根据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能源、车辆发展趋势,以区域发展规划为切入点,立足现状,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建立与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成品油销售服务网络体系,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商函〔2020〕272号);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20〕53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宝鸡高新区“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加油站布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交通规划相衔接,布点设置原则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即高速公路每百公里不能超过两对,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每百公里不能超过六对,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

3.按照“合理布点,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的原则,以2020年底已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实有加油站数为基数,主要考虑新建城区、新建工业区、物流区、新增公路(道路)的规划布点,重点倾向农村和工业园区。

4.严格按照商务部发布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定和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已有的省道、国道不再新增规划布点,合理解决“十三五”规划遗留问题。

(二)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高新区托管的六镇(渭滨区两镇:马营镇、八鱼镇,陈仓区四镇:千河镇、天王镇、磻溪镇、钓渭镇)所辖现有加油站、拟原址改扩建站、拟撤消站和拟新建站等。期限以五年为主,即2021—2025年。

二、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求预测

十四五时期,依照全区的总体规划和“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品位”的发展思路,科技新城新区将构建“两纵四横”六条道路和配套管网建设,以贯穿科技创业园,东区一、二、三期,科技新城、钛城工业园和千河片区的建设。随着新型工业化网络步伐的加快,必将促进区内经济迅速发展,全区公路交通随之将有较大发展,公路里程将会增加,机动车辆数增长幅度将有很大提高,进而带动公路运输需求持续增长,成品油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预计成品油整体零售企业数量和销售量在“十三五”基础上增加82%。

三、成品油零售体系布局规划

(一)规划目标

2025年,高新区成品油消费量预计约不低于8万吨,主城区通车里程达230公里,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们规划到2025年成品油零售企业布点达到48处,使加油站平均单站加油量不低于目前平均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以满足我区乃至宝鸡市成品油市场发展的需求。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区部分加油站布局不合理,规模小等问题需要合理调整解决。因此,规划加油站布局时,设想通过市场竞争淘汰一批,合理调整迁建一批等措施,在原有加油站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使我区的加油站从部分路段布点不合理逐步实现规模适当、布点合理、服务半径优化的水平。适当增加各镇、现有工业园区等布点。

(二)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标准

1.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双向不超过6对,原则要求平均道路间距合理布点。

2.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

3.县乡公路每百公里双向不超过6对,要求平均道路间距合理布点。

4.各镇至少布点1处加油站。

(三)布局方案

根据高新区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适当增点、科学布局、服务用户、面向未来”的原则,依托159处国家成品油储备库、中石化宝鸡分公司油库、延长中立甲醇油库等资源优势,方便区内及周边加油站的供应,将按以下结构布局我区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今后5年我区成品油经营网点,在原址保留己建成加油站28处,十三五期间在建未投用7座,十三五期间保留点位3处,十四五期间拟布新增加油站点位4个,城市便利加油站点位6个。共形成48处加油站。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提高对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是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一系列文件的要求而编制的,是我区加油站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各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划的要求,落实加油站的布局。今后对符合规划及建站条件的建设项目,在征地、办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加强经营资格审核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成品油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经营资格的初审和年度检查,建立健全加油站经营状况的档案,对于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偷逃税收行为及存在安全隐患、环保方面造成大气污染的加油站,要实行警告公示,严重违规的要上报省商务厅取消经营资格,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依托三大公司积极推进标准化连锁经营。按照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要积极推进成品油流通行业连锁经营、集中配送,推动流通方式创新,淘汰、规范一批社会加油站。
(四)密切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加油站行业管理。商务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的落实工作,特别是要对关闭的、搬迁的加油站要做出具体的安排措施,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不得颁发营业执照,安监局不得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严格查处无证照和超越经营范围进行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公安消防部门对新建及改扩建的加油站,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不改正的加油站,应依法责令停止营业,并建议商务主管部门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土地部门要严格查处加油站违法用地行为,对违法用地的加油站,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建设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建设规划的监管,对无证无照的不得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加油机防爆设施监管和计量检定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成品油经营中质量、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的税收稽查,打击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