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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435361112/2021-00020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渭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4-14 15:45:17 浏览次数:

乔文超、王雅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切实重视强化体育课、提高学生体质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2020年5月9日印发了《“新时代·新体育”立人行动工作方案》(宝高新教发〔2020〕61号),指导各镇校全面加强体育工作,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全区中小学能够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严禁挤占或挪用体育课。教体局每年开学初查看学校课表,抽查体育课落实情况,确保小学、初中体育课每周4节;高中(含中职学校)体育课每周3节,保障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

二、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将学校体育工作上升到全面育人的高度,认真研究教学目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通过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体育公开课等形式,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要求各学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比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月月有比赛。

三、区教体局每年列支专项经费,坚持举办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中学生篮球比赛、小学生三跳运动会、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奥运争光选材运动会等各类体育赛事,引导各镇校重视体育工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班级之间、校际之间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四、要求各镇校坚持把“三操”(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活动与阳光体育运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表,与体育课教学内容有效衔接,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制度化、常态化。中小学每天上午必须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确保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五、按照教育部《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每年9-12月份组织全体中小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及时将所有学生体质检测信息精确录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动态关注学生体质状况。目前,我区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处于全市中等水平。

六、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优异实绩。组队代表市上参赛,先后荣获陕西省青少年棒球比赛第六名和第八名;高新一中、天王高中在2020年陕西省“百县百校”中学生三人篮球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高新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八小、二郎庙小学等学校先后创建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参加宝鸡市2020年中小学体育年度赛荣获佳绩,307名优秀队员参加田径、游泳、射箭、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共9大项比赛,获全市团体总分第四名。

衷心感谢您对中小学体育工作和孩子们全面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指导,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共同促进青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