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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5361112/2021-00018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4-30 10:24:2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要点

一、制定背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锻点之年,是补齐三农短板、建设美丽高新的关键时期。各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2021年目标任务

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万亩、产量达到5.31万吨,生猪出栏达到6万头,重要农产品供给平稳,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加快,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启,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健全完善衔接体制机制。(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四)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二、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五)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六)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七)深化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九)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十)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十一)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

三、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十二)加快村庄规划步伐。(十三)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十五)优先发展乡村教育。(十六)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十七)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八)全面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十九)加快推动镇村经济发展。(二十)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二十一)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二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二十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五、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二十四)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二十五)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二十六)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二十七)大力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十个一”建设为抓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深化“崇德宝鸡”建设,落实《宝鸡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推荐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的作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二十八)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各镇党委每年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制定出台区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并量化成具体分值纳入考核。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加强“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