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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陕西省内国家级高新区政务服务“跨区通办”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4-09 10:53 浏览次数:

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品质,加强陕西省内7个国家级高新区相互交流与合作,经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杨凌示范区、渭南高新区、榆林高新区、咸阳高新区、安康高新区会商研究,本着“便民利企、就近办理”的服务理念,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时限”的办事原则,联合推出首批陕西省内国家级高新区162项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最大限度释放高新区创新创业活力,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

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起,企业群众可按照事项清单就近办理相关业务。现将陕西省内国家级高新区“跨区通办”事项予以通告,欢迎广大企业群众前往指定办事大厅体验,并为政务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陕西省内国家级高新区“跨区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渭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榆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咸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