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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5日16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7件,现将第十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53 | 高新区磻溪镇任家山村2组村民姚天祥投建的小型养猪厂,距离村民居住区不足100米,长期散发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建议当事人对该猪厂产生臭味问题进行处理或搬离居住区,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高新区 | 该养猪场一个圈舍建有化粪池,但该化粪池目前已无法处理养殖场日常所产生的粪污量,通向该化粪池的排污渠道上未加装盖板;另一个圈舍未建有化粪池,粪污流向养殖场旁边自家的葡萄地,因清理粪污不及时,导致污水肆流暴露。养殖场未建有堆粪棚,以及配套的雨污分离和防渗漏设施。 | 属实 | 养殖场粪污已清理完毕,田地已复垦,养殖场内的排污渠已清理并用水泥硬化,对原有化粪池进行了扩容,重新修建的一座新的化粪池也建设完成,堆粪棚的防渗漏措施已建设完毕。因水泥凝固时间不够,排污渠和化粪池的盖板不能盖顶,堆粪棚的雨污分流棚也未能安装,等待水泥凝固后再加装盖板封顶,安装雨污分流棚。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