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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6日16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4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58 | 2020年7月中铁十三局在渭滨区马营镇燃灯寺村2组铺设公路,将废料垃圾倾倒在该组核桃沟耕地内,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高新区 | 现场堆积物为中铁三局修建宝坪高速公路过程中的石料废沫,为村民通过村委会协商项目负责方准许,于2020年10月运至核桃沟处的自家耕地内,用于填充耕地坡度。 | 属实 | 截止5月22日,耕地内石料废沫已清理完毕,现场已恢复耕地原貌。 | 已办结 | |
62 | 高新区马营镇袁家坪村村民王齐拴在其村2组南侧办理大型养殖场,但未处理动物排泄物就直接排放至租用耕地内,该处距村民居住区较近,异味过重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高新区 | 养猪场现有生猪存栏950头,8个圈舍,堆粪场120平方米,沉淀池四个,216立方,沼气池一座(暂时停用)。由于去年自繁仔猪量增加,部分粪污通过清污泵排放至北侧猪场下面自有农田,造成农田周围空气恶臭。 | 属实 | 截至5月22日,该养殖场已对粪污进行了清理,拆除了排放管道,对农田进行了旋耕,对养殖场环境进行了清理,消杀灭蝇,并对粪场等添加除臭剂,对沉淀池也已进行了清捞。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4万元整。对袁家坪村书记予以提醒谈话。对马营镇兽医站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