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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6月1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8件,现将第十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13 | 陈仓区潘太路潘家湾向南两公里高架桥南侧一砂石加工厂自2021年4月开始,每天夜间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马尾河河道内,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反映地点原为废弃淀粉厂,现被占用堆放砂石料并进行筛选分离作业。目前该砂场处于关停状态,场内有一条砂石筛选生产线及大约700方左右砂石毛料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行为。 | 属实 | 对未取得土地手续,非法占用磻溪镇三联村(原马尾河村)集体土地建砂场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在整改期间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做好喷淋、除尘和覆盖等相关工作。 | 已办结 | ||
114 | 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村支书李东阳违规占用秦岭北麓梨树洼山林地,实施爆破炸钛作业,毁林40.86亩,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18年9月28日对李东阳实施刑事拘留,其被释放后,继续在此进行更为疯狂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破坏活动,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高新区 | 进入爆炸场地的沿路两旁栽种树木和两旁坡地绿化生长良好。沿爆炸场至炸药库河堤进行了砼加固治理,爆炸场旁清水河护岸建有200米混凝土挡墙,原护崖用砼挡墙进行了改造提升。经现场勘测,目前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现象。无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破坏活动。 | 部分属实 | 该公司土地报批资料以宝鸡市2021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 已办结 | 来信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年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