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八批)

发布时间:2021-06-03 09:28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6月2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66件,现将第十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21

高新区千河镇陈家崖工业园内有多个塑料泡沫热熔加工厂无手续,废气未处理随意排放,刺激性气味过重,长期将大门上锁加工生产,逃避检查,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区

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鹿俊华泡沫加工厂和鹿飞塑料泡沫加工厂无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生产。前期已被职能部门查处。

部分属实

鹿俊华泡沫加工厂已于2021年3月、鹿飞塑料泡沫加工厂已于2021年5月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已办结

来信

122

高新区高新零路自老杨电气焊维修部路口进入后向南纸箱打包站内有塑料泡沫热熔加工厂无手续,废气未处理随意排放,2021年3月10日被查处公告该加工厂机器已拆除,但4月14日看到机器仍未拆卸完毕,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高新区

宝鸡市高新区欣欣婷婷废品收购站无相关手续,擅自建设生产。

部分属实

该收购站内生产设备已于2021年4月全部拆除、清运。

已办结

来信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