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批)

发布时间:2022-01-01 13:30 浏览次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1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2件,目前已办结81件,现将第二十批8件涉及高新区的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三路滨海路市场离水韵江南、丽水景园3米左右处,里面小巷人家私房菜、家外家私房菜、湘厨人家、巴蜀人家川菜、炊烟人家等餐饮店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鼓风机噪音很大。

高新区

2021年12月25日现场核查,反映的实为滨河路市场,共有餐饮店铺13家,餐饮店铺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均齐全,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了设备清洗保养记录本,商户均按照要求每季度进行过一次清洗。监测结果显示符合限值要求。

不属实

要求餐饮商户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洗,并及时做好记录。要求市场负责人加强监管,做好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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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大唐热电厂烧煤发电,排出来的烟污染环境。千河路上脏乱差,汽车经过时尘土飞扬。

高新区

2021年12月25日现场核查,大唐宝鸡热电厂手续齐全。2021年12月9日起对企业驻厂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千河镇市政道路由宝鸡高新园林环卫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主干道每天洒水或喷雾至少4次;镇村道路由千河镇各村委会安排的保洁人员日常对道路实行弹性保洁,确保道路环境卫生整洁。未发现千河路上脏乱差,汽车经过时尘土飞扬的现象。

不属实

继续做好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道路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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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