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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435361112/2022-00105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2-10-11 10:31:26
名  称:关于印发《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关于印发《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1 10:31:26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天然商品林总面积83956.28亩,其中:国有29162.94亩,集体54793.34亩。根据市林业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2〕101号)文件,下达高新区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3万亩,补助资金48万元。

二、补助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区集体天然林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决定对区内秦岭林区、渭河中轴线以南2公里范围内,未享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集体天然商品林开展停伐补助。依据《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报告》矢量数据库和集体林权发证有关数据,结合补助资金计划,在地理信息系统内进行数据图层叠加处理后,对权属无争议,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起源为天然林,森林类别为商品林的集体林进行停伐管护补助。本次补助涉及马营镇、八鱼镇、磻溪镇、天王镇、钓渭镇。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分配来源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为每亩16元,全部为管护补助支出。2022年下达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48万元,补助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

按森林资源管理年度更新“一张图”数据库和集体林权发证数据,2022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分配如下:马营镇5686.6亩、补助资金90985.6元;八鱼镇2164.5亩、补助资金34632元;磻溪镇13059.6亩、补助资金208953.6元;天王镇7697.8亩、补助资金123164.8元;钓渭镇1391.5亩、补助资金22264元。

四、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使用

参照《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一)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集体天然商品林

林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的,管护补助支出分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用。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用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抚育及管护等支出。

(二)个人经营管理的集体天然商品林

1.集体天然商品林地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全部支付给个人,用于集体天然林停伐后的管护支出;

2.集体天然商品林地所有权属集体经济组织,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70%支付给林地所有者,作为林地所有者的补偿费,其余30%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承包集体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

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原合同核定的管护补助支出的支付比例兑付。

五、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及方式

1.各镇政府组织力量以村为单位对纳入补偿的集体天然商品林按林班、小班进行全面检查核实,确认面积、权属、涉及农户、管护责任区划分等基本情况,签订管护合同、监管合同并造册登记后,编制集体天然商品林补助方案和清册。

2.将集体天然商品林补助清册及具体的补助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兑现补偿金。

3.补偿资金由各镇村制定分配方案并提供兑付花名册,区财政再按“一折通”兑付林权所有人或经营人。

4.年底,由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参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核查办法规定,对集体天然商品林管护制度和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年度天然商品林管护、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发生与控制和征占用林地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

各镇天然商品林补助金兑付方案、管护合同、监管合同、一卡通兑付清册、村兑付方案及其公示结果、分配清单及公益林兑付图等资料,于11月10日前报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备案(兑付清册一式两份),确保中省资金兑付及管理工作规范化。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谭荣盛为组长,高新财政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工作局,由赵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管理日常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集体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负全责,固定专人负责补助资金兑付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度,管理相关资料等。

(二)强化资金监管。高新财政分局、农业农村工作局、纪检监察工委和各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监督,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国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事件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尤其在确定兑付对象、面积到户等环节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和弄虚作假,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对涉及林农个人的补偿资金要严格实行“一卡通”管理,各种表、图必须完整规范。

(四)化解权属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是落实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前提和基本原则。此方案各镇要密切配合,充实林权纠纷调解工作队伍,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调处权属纠纷,力争把矛盾减少到最低,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上报。

(五)做好档案管理。各镇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集体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付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