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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5:00 浏览次数:

按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调减《关于下达2022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2〕126号)文件预算指标6.5362万元,用于其他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调整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388612 

联系人:牟睿


附件:关于下达2022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2〕275号).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