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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5361112/2022-00111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高新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4 14:12:46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67号)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砂石行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提升全区砂石资源管理水平,更好促进资源有效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治理。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一、总体要求

按照砂石资源“国有经营、统一管理、效益共享”的原则,坚持河道内外砂石资源管理全覆盖,参照全市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全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由高新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生态环境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城管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高新市场监管分局、高新财政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对全区砂石资源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定期通报联合执法成效,形成“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席会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砂石资源高效利用、市场稳定、秩序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各派出所所长。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派出所分别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治砂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做好人员抽调、车辆调配、联合执法检查和案件督办工作。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高新公安分局: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砂石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扩大线索来源,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案件依法归口管理原则,加强行政、刑事案件办理,定期通报联合执法成效。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全区河道外砂石资源管理,明确采矿许可,做好日常巡查检查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线索。

3.高新生态环境中心:督促各镇、相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参与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工地砂石使用监督检查,强化砂石货物运输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监管,加强砂石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线索。

5.高新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做好建设工地砂石使用监督检查。

6.高新市场监管分局:加强砂石资源销售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参与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7.农业农村工作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耕地范围内砂石资源利用和监管,参与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区河道内砂石资源管理,明确河道采砂许可,指导督促国有砂厂规范经营,做好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加强采石、采砂、采土毁坏林地及砂石资源利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的监管,做好日常巡查监管,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线索。

8.高新财政分局:做好查扣砂石处置资金收缴及支出管理。

9.各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配合完成市、区交办线索核查处置。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各镇、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领域职责分工,结合砂石资源管理实际,常态化开展巡查,强化日常监督,对巡查发现的违规违法线索进行查处,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线索,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迅速移交相关部门有效处置。

2.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聚焦违法采砂、以工程名义违规采砂、乱堆砂石、扰乱砂石营销市场等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执法查扣砂石由区属国有砂场统一依法妥善处置,所得资金上缴区级财政,每季度末由高新公安分局对接高新财政分局提出意见,区级财政可作为专项工作经费拨付参与执法相关部门,用于支持开展执法检查。

3.强化联席会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加强会商研判,重大事项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镇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及时通报、共享相关信息,保障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4.健全长效监管。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行业监管软件系统等平台,排查砂石资源管理领域连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违法违规情况,联合采取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设立工作举报电话(高新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917-2920599(白天),2920604(夜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及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号召群众积极参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形成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级联合执法在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由高新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落实。各镇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砂石资源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更好推动砂石资源利用。

2.加强统筹协调。区级有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对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加强部门之间、区镇之间统筹协调,强化信息互通,确保案件办理准确高效。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信息报送。各镇政府、区级各相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情况报高新公安分局,由高新公安分局汇总整理按程序送审后报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每月25日前汇总整理全区联合执法情况报管委会,重大案件线索和重要事项及时上报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