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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435361112/2022-00109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2-11-09 14:01:56
名  称: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9 14:01:56 浏览次数: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提升体育课程质量。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鼓励小学、初中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严格落实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指导学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促进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小学要将户外活动列入校本课程,每天安排1节户外活动课。学前教育阶段要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二)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推动全区青少年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近视、脊柱侧弯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率明显下降,健康知识和身体素养全面提升。建立健全逐级上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评价结果应用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到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30%以上。(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强家庭、学校、社区联动,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逐步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学校每年至少举办2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发展。积极推广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充分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定期举办校级联赛,并鼓励组建学校代表队参加区级比赛。加快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促进冰雪运动普及发展。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提升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四)支持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成立包括校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内的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应成立传统特色项目校内体育俱乐部或学生社团。学校要将体育教师、教练员从事课外辅导、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活动计入工作量。(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建立以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政府部门支持配合、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富有宝鸡特色、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校园足球发展模式,力争到2025年,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6所。(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六)优化学生体育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学业评价机制,科学设置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将体育科目纳入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合理确定项目并逐步提高分值。(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七)健全学校体育督导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教体艺〔2014〕3号),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的指导评估。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县区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予以问责。(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八)统筹安排全区青少年体育赛事。教育体育局制定年度竞赛计划,组织实施各项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宝鸡市体育局及教育局举办的学生运动会。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学段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完善市、区、校三级竞赛制度,科学合理组织校内比赛、校际比赛和跨区域比赛,择优参加省、市级比赛。鼓励各校打造具有特色的青少年体育赛事品牌。(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九)完善重大比赛成绩纳入奖励评估机制。每年对我区培养输送运动员参加区级以上各级各类体育大赛取得的成绩记入输送学校;对取得成绩的学校及个人的奖励纳入奖励评估机制。对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艺术体操、击剑等项目运动员的成绩纳入奖励评估机制。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奖励评估机制。(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高新财政分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十)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积极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园体育模式,形成富有区域特点的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全力推进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由教育体育局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命名。计划到2025年累计评定命名体育传统特色学校6所以上。(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十一)提高学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训练水平。鼓励学校在项目普及的前提下建立各年龄段梯队的学校运动队,积极参与校际比赛、联赛和区级运动会。每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成立1支学校代表队,积极围绕传统特色项目组队训练。区教育体育局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加强梯队建设,提高训练水平,强化对体育教师、教练员课程体系和训练体系科学化的培训,提升执教能力。(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十二)拓宽青少年运动员升学通道。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特长学生招生标准和规则,畅通体育特长学生升学渠道。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项目“一条龙”训练体系,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切实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

四、规范体育社会组织

(十三)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体规字﹝2020﹞2号)精神,在场地建设与租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学校合作等方面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给予政策支持。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制定的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引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体育活动。(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高新财政分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学校体育工作。规范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学校体育训练、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开展各项培训服务。(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五、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十五)提升基层教练员业务能力。加大对全区教练员、体育教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力度。将教练员培训业绩与注册、参赛资格和职称晋升挂钩,切实提升全区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十六)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制定全区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办法,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采取安置优秀退役运动员、招聘体育训练专业毕业生和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体育人才等措施,充实体育师资、教练员队伍。选派优秀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水平。(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保障

(十七)建立体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成立由教育体育局牵头,党工委宣传部、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高新财政分局、党工委组织人社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市场监管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税务局、区团工委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参照市级层面成立本地区体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开展。(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十八)制定出台保障政策。落实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体育教师承担的课外体育活动和组织训练竞赛等活动计入工作量。执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支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组织人社部、高新财政分局)

(十九)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加大体育项目文化、中国体育历史、中华体育精神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对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青少年体育赛事、重大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区团工委)

(二十)建立考核督导机制。高度重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通过统筹资源、加强考核等政策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压实地方责任,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学校体育、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要定期评估,对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