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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435361112/2022-00007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高新区一次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10 11:34:3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稳产保供,及时拨付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抓好田间管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弥补粮食生产中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18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31万吨以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把抓好田间管理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重要任务,在落实好中央支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用好用足现有资金政策,落实2021年强秋淋天气农田清淤排涝先干后补资金,组织开展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促进苗情转化升级,聚焦小麦条锈病防控,打好夏粮丰收基础。

二、实施范围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一次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宝农计财发〔2021〕41号)文件要求,本次救灾资金实施范围重点用于2021年强秋淋天气农田清淤排涝、晚播小麦促弱转壮、条锈病防控等方面。请各镇结合受灾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果业、畜牧产业救灾补贴。

三、实施标准

经过省厅组织专家调研分析,根据农田因积水程度不同,排水所需的费用不同,每亩按10-50元进行补贴;晚播小麦播种时间不同,田间管理措施不同,每亩田间所需肥料、灌水量、病虫草害防治等资金投入不同,每亩按照40-100元进行补贴。在测算基础上,经管委会研究,结合灾情实际适当调整、统筹确定救灾资金具体额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落实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财政、农业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支出责任。各镇要针对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提前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开展统一作业。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镇要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结合实际,做好资金分配执行,及时将资金兑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资金审核、发放操作环节,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强化资金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片区、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

(三)聚焦重点任务。在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中,要主抓除草、春灌、追肥等措施,积极推动1.14万亩晚播小麦“促弱转壮、增蘖保穗”,促进苗情转化升级。要强化当前麦田病虫害监测,重点要对去年条锈病发生严重的田块,加强监测,采取点防、挑治和统防等办法,全面遏制条锈病的蔓延发生。

各镇应根据此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资金安排、使用等),形成总结报告,于3月1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