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5361112/2022-00066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9-13 14:55:59 |
名 称:关于印发《高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市民身体素养为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宝鸡高新区文体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加快体育强区建设,为加快建设城市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身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健身设施更加丰富,赛事活动更加经常,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市民健身热情更加高涨。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超过45%,区、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名。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区、镇、村分别达到区级“七个一”、镇级“三个一”、村级“三个一”标准。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对已列入补短板工程解决方案计划的项目,实行销号制。落实新发展理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健身用地潜力,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以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继续推动渭河全民健身长廊等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工程、镇村器材配送工程,提高群众身边健身器材覆盖率。加强对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验收和建成场地器材的管理,特别是督促镇、村、社区加强对农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承接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的各种活动。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各种形式低收费或免费为群众开放,提高全民健身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承担,不再列出)
(四)举办高质量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内容内涵,打造品牌,增加辐射效益。每年举办一次迷你马拉松健身活动和群众性球球类比赛。开展好社区运动会,做好群众冬季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以及“三大球”在我区的开展,巩固提升足球三级联赛,支持开展山地户外、冰雪、水上等群众喜爱的休闲健身活动,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民间运动项目。推广线上赛事活动开展,支持云赛事新模式。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按照“一乡镇一品牌,一协会一特色”要求,打造品牌特色赛事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全民健身年度最佳赛事评选活动,推动赛事活动提升品质、创新形象,力争打造1个在全市有影响力、跨区域的赛事活动,让赛事活动成为宣传全民健身、弘扬体育精神、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党工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投资合作局)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全面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试活动。依托线上平台,开展科学健身讲堂,指导群众进行居家健身。利用线下渠道,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乡村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健身技能、发放健身书籍。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研究推广运动干预慢性病的方法,推动体育疗法和运动康复进医院、进社区,配合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医生双向技能培训,切实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宝鸡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
(六)促进体育组织高质量发展。按照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培养一批融入社区的基层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协会,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向社区提供全民健身服务。推动《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进一步创新体育组织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协会实体化创新发展,提高体育协会自我造血功能。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数量、提高质量,激励和引导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研究制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一支由优秀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俱乐部教练、体育爱好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组成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社会事业局、团工委)
(七)关注重点特殊人群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关注保障重点特殊人群健身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加强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孩子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健身设施器材、健身场所适应老龄化需求,举办适宜于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开展举办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购置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促进员工健康。(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社会事业局)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体育服务业现代化、体育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满足高品质生活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建设体育产业园区、体育众创空间,丰富体育产品供给,以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为导向,创新体育产品与服务供给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探索开发体育新产品、培育体育新业态。持续扩大体育消费,创新消费产品,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在提高全民健身品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经济发展局、工信局、高新财政分局、投资合作局)
(九)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大力弘扬体育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新修订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整合部门的宣传资源、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全民健身的合力,开展经常性的公益宣传,提升集体和个人自觉自愿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动性。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活动,调动激发各级政府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制约本级全民健身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开展评估和报告工作。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镇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出台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教育体育局)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应当围绕市民持续关注的“去哪儿健身”和“怎样健身”的问题,持续加大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保障健身设施建设、群众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建设、健身指导宣传等经费需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和投入机制,确保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责任单位:高新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
(十二)加强安全保障。落实中、省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加强维修和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市民运动安全意识,减少运动伤害风险。落实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编制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应急管理局、高新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