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陕人社发[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对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年检,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地址:高新大道69号高新大厦10楼,联系电话:0917-3780187)提出意见。公示期为7天(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
附件:2022年度宝鸡高新区监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年检公示表.xls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