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29万元(其中陈仓329万元),区级314.62万元(其中渭滨109.8万元,陈仓204.82万元),合计643.62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388612 12317
联系人:牟睿
地 址:高新大厦十楼乡村振兴局
附件:1.2023年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