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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09:23 浏览次数:

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29万元,区级314.62万元,合计643.62万元。(其中陈仓285.12万元,渭滨62.1万元,区农业农村工作局296.4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388612 12317

邮箱:gxfp2017@163.com

联系人:牟睿

地址:高新大厦十楼乡村振兴局


附件:1.宝鸡高新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