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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435361112/2023-00013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宝鸡高新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19 10:58:47 浏览次数: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载体,坚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要求,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奋力攻坚,补齐短板,集中力量解决复查迎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实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实现城市园林特色更加鲜明、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目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复查迎检准备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严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条件和标准,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步伐,以绿色、生态建设为重点,提高高新区作为宝鸡新城区的载体和辐射功能,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和人居生态环境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果,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环境等全面持续协调发展,建设宜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助力我市“建设副中心、打造先行区”。

三、复查内容,包括: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情况。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达标情况(含遥感调查与测评情况)。3.国家园林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情况。4.城市自体检情况。5.社会满意度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2年12月)。

(二)自测评估及初步整改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

(三)迎接省检和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四)迎接国家住建部复查阶段(2024年6月至12月)。


附件:关于印发《高新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