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鸡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宝高新委发〔2022〕3号),为建设良好有序的科技企业孵化梯队,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我区将开展2023年度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要求
认定条件详见《宝鸡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自评符合条件后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按照申报类别填写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3/4);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类别准备相应认定条件支撑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并编排目录及页码,不同类型附件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附件类别。所有材料合并胶装成册,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根据申报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jgxkcj@163.com。
三、申报材料受理
1.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2日
2.材料报送地址:
高新大厦8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海宁 0917-3780193 17789273005
附件:1.宝鸡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