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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8:01 浏览次数:

按照《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6日(星期二)至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七楼会议室(高新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917-3780136、3959513。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资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前整理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资格审查用到的原件均复印一份,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从上到下顺序依次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7.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造成错过面试、体检等资格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23年宝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xlsx

          2.承诺书.doc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