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陈仓500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388612 12317
联系人:牟睿
地 址:高新大厦十楼乡村振兴局
附件:1.2023年宝鸡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宝鸡高新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3〕94号) 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