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根据《宝鸡高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宝鸡高新区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实施细则》,高新区党工委文明办按照创建规划,在自愿申报、各级党组织审查推荐的基础上,联合区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测评验收,现将拟命名表彰的2022年度宝鸡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对公示单位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8日
地址:高新大厦八楼党工委文明办
监督电话:0917—3780050
附件:拟命名表彰名单.doc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