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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14:0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邮编:721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宝鸡德润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钛材料为主的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4〕16号宝鸡德润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pdf

2024年3月29日

2

关于宝鸡盛友德钛业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4〕17号宝鸡盛友德钛业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pdf

2024年3月29日

3

关于宝鸡市永兴鸿泰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永兴鸿泰高品质钛及钛合金丝材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4〕18号宝鸡市永兴鸿泰有色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pdf

2024年3月29日

4

关于宝鸡高新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宝鸡中学科技新城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4〕19号宝鸡高新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pdf

2024年3月29日

5

关于宝鸡鑫诺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航天航空02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高新环评审批〔2024〕21号宝鸡鑫诺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9日.pdf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