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现下达2024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816万元(其中陈仓410万元,渭滨406万元)。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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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贾宇豪
地 址:高新大厦十楼乡村振兴局
附件:1.宝鸡高新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分配表.xlsx
2.宝鸡高新区财政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高新财农经发〔2024〕66号) .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