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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面试成绩及资格复审、考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7 15:36 浏览次数:

现将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高新区高新大厦6楼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彩色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资格复审后合格人员由审核人员签字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资格证但已参加了资格证考试并通过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资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提前整理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资格审查用到的原件均复印一份,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从上到下顺序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则上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及未取得资格证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通知附件下载《承诺书》(见附件2)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6.资格复审合格的《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为参加考察、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三、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察函》《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察表》。应聘人员按《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考察函》要求进行考察,在2024年8月2日前提交《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察表》等资料,不按时交回视为放弃考察。

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917-3780128

 

附件1:2024年宝鸡高新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24年宝鸡高新区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面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承诺书》2024承诺书.doc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宝鸡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