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部分县区道路规划的提案》(第5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宝鸡高新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近年来随着高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核心商业街区存在交通堵塞,行人通行不畅的现象。现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回复如下:
高新一期片区在前期的规划建设中,按照城市道路功能的分类,将高新大道、渭滨大道、滨河路规划为交通性道路,高新零路至高新八路规划为生活性道路等。依据目前建成道路的断面形式,滨河路、渭滨大道等部分道路人行道较窄,这由于该道路承担高新区主要的交通流量及与其他区的交通联系,主要功能是以满足交通运输的要求。其次,依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10%;依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8m2,这些规范及标准对城市道路绿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通过缩减绿化带而拓宽人行道并不是最佳的解决措施。
针对高新区城市部分道路人行道较窄的问题,将通过以下措施解决。
1.加强规划项目审批中对沿街商铺退距的控制,优化城市道路慢行系统,构建良好的城市步行空间。
2.在后期道路提升改造中对人行道微更新,保证人行道合理宽度,提高人行道空间品质。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建设的关注,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高新区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