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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23 09:45:31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高新区医疗秩序,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严厉打击“黑诊所、黑医师”,专项整治非法行医,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等法律规定,结合高新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市场秩序与“平安高新”建设、常态化国卫复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完善非法行医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高新区医疗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查处无证非法行医诊所、黑窝点。

(二)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行为。

(三)查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等行为。

(四)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五)查处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名称时未做变更登记的,执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或多点执业未备案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实施“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阶段(3月初)。建立工作机制,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自查、整理非法事实资料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4月底)。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对全区非法医疗点进行分类、分片区治理,积极做到“自行关停一批、完善整改一批、坚决取缔一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5月份)。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职责分工

成立高新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镇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高新公安分局、高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高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开展联合整治,实施“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市卫健委、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专项检查各牵头部门,查处无证非法行医诊所、黑窝点;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查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名称时未做变更登记的,执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或多点执业未备案等行为。

(二)高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高新区黑诊所黑医师查处名单》信息、制定打击非法行为工作方案、建立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协调各部门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各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摸清底数,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负责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对接,掌握工作动态,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常态化国卫复审、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营造严打氛围,进一步巩固打击成效。

(四)高新公安分局负责对涉嫌非法行医有关案件立案侦查;在整治行动中协助相关部门维持执法秩序,查处暴力抗法、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协助执法部门排查非法行医人员的身份信息;加强非法行医场所的治安管理,从严处罚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的房屋出租行为。

(五)辖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宣传非法行医危害性,发挥哨点作用,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摸清辖内非法行医底数;开展卫生监督目标任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协助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器械的运输及异地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综合治理”的严打格局,以强大的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依法打击。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打击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确保打击工作执行有力、成效显著。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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