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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公示意见(2020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审计反馈问题)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11-15 11:23

反馈问题:未划定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未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标志、标牌、界桩设置工作。省总台账897号。

整改目标:完成高新区秦岭分区划界及勘界立标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自2020年10月启动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划界及勘界立标工作以来,各相关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了资料收集、数据整合处理、保护单元提取、现场踏勘、界线细化等工作。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15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征求意见会,征集听取了相关镇、相关部门及相关支撑服务机构对秦岭规划分区划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划界初步成果,2021年4月8日,通过了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论证。

截止目前,宝鸡高新区已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标牌设立和界桩埋设任务,共布设标牌点5个,界桩点439个,其中电子界桩363个、实体界桩76个,已全部设置安装完毕。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区秦岭办)牵头,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1月15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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