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债〔2021〕14号),我区涉及资金7.46613万元由财政中心收回平衡预算,用于弥补高新区财力不足。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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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债〔2021〕 14号).pdf
宝鸡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