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宝鸡市高新区耕耘果丰农业物资经营部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名 称:宝鸡市高新区耕耘果丰农业物资经营部
类 型:个体工商户
负责人:王蓝宇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寨子岭村四组村委会大院
营业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寨子岭村四组村委会大院
仓储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八鱼镇寨子岭村四组村委会大院
经营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分支机构: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917-3803112或发电子邮件至gxsp2019@163.com进行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