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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区2021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结果及教师认定公示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2-05-31 10:10

现将宝鸡高新区2021年度拟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及认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9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就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据实反映。

受理电话:0917-37801360917-3959513

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附件:宝鸡高新区2021年度拟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认定人员名单.docx



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宝鸡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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