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将高新区2023年第一季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联系,联系电话:0917-3780190。
附件:高新区2023年第一季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表.xls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3年4月4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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