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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6-25 11:1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关于落实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包含但不限于:科研助理、财务助理、研发人员、实验员等。应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

二、科研助理实施主体:鼓励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及孵化器要积极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加大人才引进,推进技术升级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岗位发布信息报送流程:

(一)尚未发布科研助理岗位,有岗位发布需求的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在宝鸡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bjgx.baoji.gov.cn/col/col8970/index.html)下载填写附件一岗位招聘计划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由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联合组织人社部、社保中心等部门在相关网站推送发布,同时鼓励相关单位通过招聘会、招聘平台积极发布科研助理岗位。

(二)已经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登录同一网址下载填写附件二人员信息统计表并发送到邮箱,于8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发布及录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的情况。

电话:0917-3780196       邮箱:bjgxkcj@163.com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发布申报表.doc

          2.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进展情况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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