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文件,经高新区各村申请,镇劳保所初审,区社保中心复核,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357人发放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0917-3423775
附件:6月农村公益性岗位公示花名册.xls
宝鸡高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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