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实地核查,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焦凤平农资服务部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
名 称:宝鸡市高新区千河镇焦凤平农资服务部
类 型:个体工商户
负 责 人:杨云辉
住 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产东村6组
营业场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产东村6组
仓储场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千河镇产东村6组
经营范围: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分支机构: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凡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917-3800896或发电子邮件至gxsp2019@163.com进行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如无异议,我们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程序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