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鸡市高新区卫生监督机构评查,拟评定高新区502家公共场所的评级结果和量化实施率如下:住宿场所57家,其中A级1家,B级13家,C级43家,量化覆盖率100%;游泳场所8家,其中B级3家,C级5家,量化覆盖率100%;美容美发396家,其中B级7家,C级389家,量化覆盖率100%;沐浴场所41家,其中B级3家,C级38家,量化覆盖率100%。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17日。
附件:2024年宝鸡市高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名单.pdf
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