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安全管理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表:1.《宝鸡高新区2024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docx
2.《宝鸡高新区2024年度小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docx
宝鸡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2024年3月13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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