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宝住建发〔2022〕469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8月26日起,我局开始受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将事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事项适用范围
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事项咨询办理方式
办理地址:宝鸡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6号窗口
咨询电话:0917-3801085
宝鸡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6日
主办: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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